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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ứ Bảy, 10 tháng 8, 2019
思政滩,越南不可“争夺”的主权(第二期)
面对中国侵犯主权的行动,越南已坚决,坚持展开捍卫主权的斗争,同时十分克制,始终如一,多次重申思政滩属越南主权。这是因为:
第一、从思政滩的地理位置来看,该海域是越南中部海域的一部分和形成了越南沿海水域,距越南陆地不到200海里而距中国陆地600多海里。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它显然属于越南不可争辩的主权。而中国距离那么远却一味企图占为己有,这不是“抢夺”吗?
第二、越南历史自第十七、第十八世纪至今一直确定包括思政滩在内的中部海域属越南主权,越南历代政权从未否认或停止对该海域行使自己的主权。特别是,这里是越南世代沿海居民赖以生存的谋生空间。
第三、越南确定思政滩属自己的主权,在那里架设许多钻井平台,至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此表示反对,除中国外。反过来,由于没有明确、具有说服力的法理依据,中国多次在该海域与越南制造紧张气氛后最终还是以撤走收尾。
第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60条关于专属经济区内的人造岛、设备和工程项目的规定,第80条关于大陆架内的人造岛、设备和工程项目的规定,越南拥有建设特权,拥有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允许第56条所规定的建设、使用人造岛、设备和工程项目于预定目的或其他经济目的权力。
第五、越南没有打算或故意把包括思政滩在内的南面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的暗滩变成人造岛,也没有把它并入长沙群岛的构想,反而驳斥来自任何一方的并入企图。
另一方面,从国际法来看,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与岛不同,暗滩不是各国单独宣示主权的对象,除非当事国能证明暗滩位于历史水域或位于其他地物专属经济区内。
第二、大陆架并不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沿海国家对大陆架没有主权。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7条,沿海国家只有行使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等属于主权的权力。沿海国家行使主权权利时,不得对其它国家已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的航行等其他自由权利造成伤害。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9条,各国可以在大陆架底床铺设电缆和管道,但必须获得沿海国家的同意。越南正已经对该海域行使主权和主权权利。这体现在:
- 在国家行政管理层面,思政滩属巴地-头顿省管辖范围。
- 在实地管理层面,1989年越南已在那里建设水上钢筋结构,并派出越南人民军海军驻军,俗称DK1高脚屋。起初建立的高脚屋小而简陋,不太稳固。此后高脚屋得到重新设计,面积宽阔而稳固,其结构像钻井平台式、站立在海中的连环结构。目前,思政滩有三座高脚屋。它们是:
DK1/11, 1994年5月5日建成。
DK1/12,1994年8月8日建成。
DK1/14, 1995年4月20日建成。
此外,思政滩还有为海上来往船只导航的两座灯塔。
这样,可以看到,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作为成员国的越南对东海海域拥有主权、主权权利及管辖权。所以,其他国家在越南海域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遵守越南法律。若未经越南允许,外国的一切活动都是无价值的,都是对越南主权的侵犯,都是违反国际法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但越南仍然坚持依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争端和分歧,维护区域与东海和平与稳定。





越南对东海的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得到世界和中国人通过数百年前的地图承认。
Trả lờiXóa从思政滩的地理位置来看,该海域是越南中部海域的一部分和形成了越南沿海水域,距越南陆地不到200海里而距中国陆地600多海里。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它显然属于越南不可争辩的主权。而中国距离那么远却一味企图占为己有,这不是“抢夺”吗?
Xóa越南的一贯主张是在相互沟通和互相尊重、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和平解决东海争端。
Trả lờiXóa东海的争端是对东盟、东海沿海国家和和平、航行安全、经济发展以及全球贸易造成的威胁。
Xóa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对包括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海域和大陆架拥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符合于公约,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
Trả lờiXóa中国应该和东海其他国家在公平、兼顾历史与现实以及符合国际法的基础上和平地解决互相之间的争端。
Trả lờiXóa相关国家应努力塑造海上秩序,让东海真正成为和平、合作、友好的海域。
Xóa为了确保公海自由权利的公平,每个国家应当恪守1982年《联合会给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面向和平稳定日益发展的世界。
Trả lờiXóa中国侵犯他国主权,采取军事化行动等都不符合国际法,与地区各项承诺背道而驰。
Trả lờiXóa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以及东海周边国家,越南一直尊重各国在东海海域行驶符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航行自由权和飞行自由权。
Xóa越南支持在严格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基础上通过和平措施解决东海争端
Trả lờiXóa海洋国际合作和有关海洋的对外交往活动为加强政治互信和越南与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作出重要贡献;逐步解决海洋争端;营造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动用各种资源和必要的知识,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
Xóa迄今,《公约》已成为越南在确立以及保卫自己的主权及合法利益并符合国际法各项规定的非常重要的国际法律基础。
Trả lờiXóa越南呼吁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有缔约国恪守公约中所有规定,尊重外交及法律程序,促进可持续开发海洋及大洋,确保各个海域的安全及航海航空安全与自由,避免采取与公约目标相反、给海洋环境及资源、公约缔约国的合法及正当权益以及行为准则制定进程造成负面影响的单方行为。
Trả lờiXóa越南是一个海洋国家,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自古以来,东海与越南人民生活密切相连。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是越南祖国前哨,是越南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
Xóa越南要求中国停止和不再采取使东海局势复杂化的行动。
Trả lờiXóa中国所谓“九段线”的确缺乏国际法律依据,中国根据九段线单方面提出主权声索成为和平解决东海问题的障碍。
Trả lờiXóa中国的单方面行为侵犯越南对黄沙群岛和北部湾海域的主权,违反了越南在本国海域上的合法权益,违背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同东盟与中国于2002年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内容和精神背道而驰,不符合于两国关系的发展趋势,不利于本地区和平稳定。
Xóa依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作为成员国的越南对东海海域拥有主权、主权权利及管辖权。其他国家在越南海域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遵守越南法律。
Trả lờiXóa反对中国在东海的军事化行为。中国的行为令东海紧张局势进一步升级。中国违背了与东盟签署的DOC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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